我经常开车外出旅行。在路上,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一两部撞毁的汽车。有时,我会在现场一片凌乱、尚未清理之前就赶到现场。每当我看到人家车毁人亡居然毫无触动,我常常自责自己是一个心肠冷酷的人。
可是,一天傍晚,在宾西法尼亚州的公路上,我发现以前对自己的判断的错误。那晚缓缓地驶过一辆停着的救护车、两辆公路警察巡逻车旁,从灯光中,我看到一幕很难令人忘怀的景象。
她很年轻,不会超过十六岁或十七岁,不过她再也无法长大了。她身上穿的是T恤衫,牛仔裤,脚上却是高跟鞋,衣着不太相称。一头金色的直发,嘴唇涂得很红,蓝镜片的太阳镜吊在一只耳朵上。
不过,她并不是平静地躺在路边,她歪歪斜斜地悬挂在十尺的高空。电话线柱从她的背部刺入,穿透了她的胸膛。当两位穿白衣的医护人员把她从上面卸下来放到地面上时,警察们的眼睛不是看鞋子,就是看公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那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如果看到现场,你就会很容易明白是怎么回事,路边有一辆撞坏的小汽车,一只轮胎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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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停顿后,安伦先生后退几步,说:"到我书房去好吗?我们可以在那儿谈,我妻子和家人都在睡。"
书房门一开,我就掏出装好消音器的枪对准他。
"你害我赔了不少钱,你屋里现在有多少?我不想为钱杀你。"
"你知道一切,是吗?"
"当然知道。其实若为了不让人发现,你该选一辆朝反方向行驶的车。"
他皱起了眉头,"我倒忘了这一点。"
"你应该想到,没有好理由,谁也不会像你一样撞车。只要几分钟就能想出来,你那样做,为的是掩盖先前撞坏的痕迹。你就是那个撞死女孩,然后逃走的司机。你可能喝醉了酒,但很快就清醒了,然后想到各个出口都在检查车辆,你就决定再撞一次车,来掩盖先前撞坏的痕迹。"
"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警方?"安伦先生问道。
我不理他的问题,反问他,"你要我为钱杀你吗?"
他似乎刚注意到枪,"我想你会要钱,所以在书房的盒子里准备好了。"他指指桌子上的盒子,"如果还不够,我可以再卖一些公债,一两周后就可以多给你一些。"
我没看那个盒子,只说了句:"那就够了。"说着向他开了两枪。
我并不是为了钱杀他,我一直在想那个挂在半空的女孩子。
他应该开车小心点,那样那个女孩就不会死得那样惨了。
更不可原谅的是,他想撞我的车来掩饰他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