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穿暗色粗格子呢衣服的女子扒斯通口袋时,我正坐在假日旅馆的豪华休息室,翻阅一本杂志。她扒得很漂亮。斯通是一位自发苍苍的老绅士,手持拐杖,他在加州有一亿五千万的资产。他刚从我对面的一个豪华电梯出来。那女子从大理石楼梯那边走过去,走得很急,故意装出心不在焉的样子,和斯通撞了个满怀。她赶忙道歉,露出美丽的酒涡,斯通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说没有关系。她扒了他的皮夹和领带上的钻石夹子,而他则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她匆匆向休息室对面的出口处走去,同时把扒来的东西放进手提包里。我立刻离开座位,迅速而谨慎地追过去。在我追上她之前,她已经穿过一盆盆的植物,快到玻璃门了。
我抓住她的肩膀,微笑着说:"对不起,请等一下。"
她一下子怔住了。然后转过身看我,好像我是从那些盆景中冒出来的一样。她冷冷地说:"你说什么?"
"你和我最好谈谈。"
"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
"我认为我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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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她急切地向我保证。"明天早晨,我要去看另一位精神病医生,我相信他可以帮助我。"
我点点头。"很好,那么--"我转头去看拱形餐厅门外的客人。当我再转回头时,餐厅通街道的门正好关上,那个女子不见了。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思考有关她的事。我认为她是一个很熟练的职业扒手--她的手法太娴熟了。另外,她非常善于撒谎。
我对自己一笑,站起身,再次走进休息室。但是,我没有坐回原来的座位,相反,我漫不经心地穿过玻璃门上了街。
当我走进人群时,我的右手轻轻地放在外套口袋里那只厚厚的皮夹和别针上。我发觉自己有点为那个女子难过。
事实上;自从斯通当天进入假日旅馆后,就一直是我的目标,经过三个小时的等候,就在我要下手扒窃的那十五秒钟内,她突然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