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爪的代序
读者们好,在下是典心的另一个闺中密友,芳名凤爪。
在烧卖上场后,典心也将写序的任务丢给了我,想想还真是辛苦,打字可是会伤到我美丽的指甲,不过看在跟典心私交甚笃,而她又奉上不少美食的份上,我便勉为其难地下海写序文了。
跟典心认识,是因为同样是美食狂,当然啦,我们的聚会从来都是在茶楼里大啖饮茶名菜,来提一下当日的情形,读者们就会知道我与典心的感情是好到什么程度。
话说某一日,于台中某知名茶楼的饮茶厅里。(这当然不是上次典心跟烧卖摔破盘子的那间,那间茶楼的门口还贴有她们两人的通缉专刊。)
凤爪我仪态万千地轻啜着甘醇的普洱茶,合上眼帘享受着午后宁静的一刻。
“喂!凤爪,我要出书了。”典心嘴里咬着珍珠丸子,口齿不清地说道。
“噗!”我当场将口中的普洱茶回敬给典心,喷得她满脸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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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吗?这种事做久了竟然会有某种成就感,毕竟不是天天都可以看到温柔婉约的美人发火的,嘿嘿!
老天啊老天,为什么我会这么不知死活呢?最近我一直在询问老大爷这个问题,看来厚着脸皮拖稿,性格又“恶质”的我,是没有机会成为优良作者的,瞧见一些前辈的后记里,骄傲地说从来不拖稿,而我只能赞叹地致敬。
会想到这个故事,是损友烧卖曾经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她家附近有一个“贼仔市”,就是专门卖赃物的黑市,想去选购时,还必须偷偷摸摸地拿着手电筒,摸黑着看看货品。
感觉上好神秘,我听得大感兴趣,不过这些都只是听说,大概有几分夸张吧,一直到《黑市淑女》完稿,我也没继续听到什么进一步的消息。
商栉风的本性是不是吓到你们了?原本看来温文儒雅的他,原来骨子里还有些下流,我跟烧卖聊到故事里的情节,她都衷嚎着骂我,竟把她喜欢的商栉风写成这样!其实我满喜欢这样的男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下流也是坏男人的特质之一。
不过烧卖啊烧卖,你也先别急着骂我,等到唐心的故事出来时,你会不会扑过来掐我脖子呢?嘿嘿,我可是打算把那小妮子配给更有趣的男人呢!
陆陆续续收到读者们的来信,很感谢你们的支持,到这本《黑市淑女》为止,那票帅哥们已经全部出清,各自都找到美娇娘,先前有人建议,把其中一位帅哥配给唐心,不过可惜我收到信件时,情势已经大致底定,相差二十多岁的恋爱,好象有点奇怪,而且以唐心的性格,要是配上那机位叔叔,大概也是互相恶整过一辈子。
下一本书名为《销魂淑女》,写的是迷魂女盗冷萼儿的故事,还记得她吗?她是《惹火淑女》冷蜜儿的妹妹,请大家继续捧场喽,至于最受欢迎的小恶魔唐心,我保证一定很快的写出来?OK?
当然,如果不拖稿的话……嘿嘿,不要偷偷骂我懒喔,大家咕的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