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句话这么说?
——夜路走多了,一定会遇到鬼。
是啊,当我这个专值小夜班,天天在凌晨一点下班的家伙,连续工作一年之后,我终于见鬼了,见到一个……让人疑惑哪有这么蠢的鬼。
这么蠢的鬼?因为那只鬼是——我自己!
嗄?我死了?不,我还活著,只是那只鬼今年三十二岁,而我今年十九。
听说十三年后,我会死得非常惨,惨到下了地狱还吓到阎王。诡异的是,未来的我不知道凶手是谁,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太、太蠢了吧!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有蠢到这种地步?
总之,我遇见一个鬼,来自未来的他之所以穿越时空,是为了厘清哪一个是杀他的凶手,听说十三年后,杀他……呃,杀我的可疑犯人多达一百零八个,当晚有机会动手的至少有五十人。
而未来的我大概喝醉了,死的不明不白、外加死状凄惨万分,听说四肢连同骨头被剁成一公分左右的肉块,下半身被石磨碾成浆,上半身则被片成一片片,最后剩下一颗头完整无缺,却诡异的带著幸福微笑。
这什么跟什么?让人不知道该怎么理清的杂乱情况。
听说地狱里的鬼册上,对于我的死,上面标示的犯人至少超过三十位。
杀一个人要三十个人动手?我死的那么诡异是因为被三十个人联手谋杀?
“不,只有一个凶手,但是有三十种可能。”我的鬼……这么说。
我听不懂,而且这样要叙述前因后果太困难了。
因为“我的鬼”是我自己,每次要称呼他就像在叫式神或是我养的小鬼。
干脆先自我介绍,我叫言良衾,那个鬼当然也叫言良衾,不过他年纪比我大,就恶质一点叫他大言,而我当然是小言。
听大言说,鬼以最后杀死自己的人为凶手,一旦知道凶手是谁,视怨气的程度,有时对来世的因果关系会产生足以致命的影响。
一般人死了之后,通常都能正确的说出凶手的名字。
可是大言想不出来谁是补最后一下的犯人,加上鬼册记载了三十个目标,想要一一厘清,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调查清楚的。
再加上我有点烂好人,不管对方是跟我有仇还是有交情,只要他肯对我开口,就算是敌人我也会帮忙,所以十九年来,受过我帮助的朋友多得像山,偏偏我的个性很执拗,一旦认定的事就是咬死不改,常常得罪人。
最后更足以致命的是,我很自以为是,大概是神经不够纤细,我对于敌意一点都不敏感,还很容易相信别人,也因此我的敌友关系太过错综复杂,这也造成了调查的障碍。
所以大言在阎王特别开恩之下,一举跨过十三年,从这一刻开始重新追溯事实真相。
只是我很疑惑,难道我一定会死在三十二岁那一年?
我没有可能度过难关,侥幸活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