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文学史家常把从新中国成立到“文革”以前这个阶段称为“十七年文学”,这期间产生了《红旗谱》、《红岩》、《红日》、《创业史》、《青春之歌》、《山乡巨变》、《保卫延安》和《林海雪原》等许多著名的优秀作品,形成了当代长篇小说的第一次高潮,也是我国新文学取得很大开拓和进展的一个时期。事有巧合,从1981年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文学先驱茅盾先生遗愿设立茅盾文学奖到现在,正好又是一个“十七年”,又形成了长篇小说的第二个高潮。这“十七年”比前“十七年”更呈现了蓬勃发展、繁荣活跃的新局面,各种文学作品成倍增长,尤其突出的是长篇小说年产量几乎是以几何级数在递增,近年已猛增至七八百部,一年的出版量已是前“十七年”总数的三倍多,在艺术质量上也有显著的提高和突破,其具体标志和代表作品,就是已经举办了四届的茅盾文学奖的二十部获奖作品,和其他一些优秀力作。
茅盾文学奖是我国目前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是为了推出和褒奖优秀的长篇创作,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发展,提高我们民族的精神素质为宗旨而设立的。评奖的主要原则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向,体现时代精神,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推出具有深刻思想内容和丰厚审美意蕴的作品。茅盾文学奖每三、五年评选一次,1982年底公布了首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周克芹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魏巍的《东方》,姚雪垠的《李自成》(第二卷),莫应丰的《将军吟》,李国文的《冬天卫的春天》,古华的《美蓉镇》,共六部。第二届茅盾文学奖于1985年底揭晓,有三部作品获奖:李肇的《黄河东流去》,张沽的《沉重的翅膀》(修改本),和刘心武的《钟鼓楼》。第三届茅盾文学奖于1991年3月公布,正式获奖作品五部: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凌力的《少年灭子》,孙力、余小惠的《都市风流》,刘白羽的《第二个太阳》,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另有两部作品获荣誉奖:老将军肖克的《浴血罗霄》,和已故徐兴业教授的《金瓯缺》。第四届茅盾文学奖于1997年底揭晓,四部作品获此殊荣:王火的《战争和人》,陈忠实的《白鹿原》(修订本),刘斯奋的《白门柳》(一、二部),刘玉民的《骚动之秋》。这四届一共评出二十部获奖作品,是这个时期长篇创作的重要成果。
评奖是选择,是对一定时期众多作品的筛选。评奖更是倡导,它不仅是对过去创作的回顾,还是对今后创作的示范和鼓励。评奖又是小结,它不仅是选出几部获奖作品,还应反映出创作发展的态势和水平。真正有影响的文学大奖,应该反映出创作的最高水平,应该是文学战线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当然,任何奖项又都有自己宗冒所强调的重点和局限,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即使最公正最权威的奖项,也会遗漏某些优秀之作,或是存在其他问题。但是这几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应该说绝大多数都是精品力作,或是某个方面颇具典型意义的代表作品。
长篇小说以其能包容广博的生活内容和思想意蕴,并可吸收多种文艺形式于自身,而在文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历来为人们所重视。那么作为长篇小说中选拔出来的精品力作,更应该是一个国家一个时代文艺发展的标志,并代表了文艺繁荣的方向。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部艺术精品往往能教育几代人的成长,它在艺术上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也要超过一般作品许多倍,所以获奖虽已过去,成就却惠及当今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