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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随笔集》最新评论
矿泉水
从前强奸不容易
看新闻,那些甚麽老师、教练、医生……性侵犯甚至强奸少女,过程都好像手到擒来,「少说话多做事」,做了再说。
究竟这是一种手段的进步?抑或人性的退步?
淫魔当然有罪,但上钓的女子自己也有一点责任。因为某些是「抗拒不力」。
这晚刚看到粤语陈片,也有淫魔迫奸的戏场。从前的淫魔,大部分由石坚、姜中平、金雷、刘克宣、陈锦棠……等垄断,胜在熟手。受害女子则是南红、吴君丽……等「所有花旦」。他们的纠缠长篇大论:——
「你好放我咯 !」/「放你都得,你乖乖地应承我啦。」/「你放我,同你做牛做马 报答都心甘情愿。」/「我要你家报答我!」/「我唔明。你想点?」/「我系男人,你系女人,嘿嘿嘿……」/「究竟你想点?」/「我想你乖乖地……」/「你唔好行埋呀,我!」/「你啦,呢度无人听见。」/「我真系!你唔可以样!」/「嘿嘿嘿……」(他去强奸,首要任务是先行解开自己的衣钮,而不是裤钮。)
(不要紧,玉女一定逃过魔掌的。)
(也许是口水多过茶,说得累了,她又「不明」,性欲也降低了……)
——从前,强奸比较不容易。
尽一点点力
在深圳两天,到过很多从没讲到(也没想过要到)的地方。因为朋友的朋友是有力人士,已知庾文翰失踪十多二十日的事件,可以帮忙。听说在××、××、××……,即派人手去?好飘忽。
告知桂姐起了的卦(利西或西南,不利东北……等等)。大概他们比较理性,不考虑感性的因素,所以:「如果凭『感觉』,不如给你人和车,随你要到哪便哪吧。」——我想,走一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