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能够以较为平和的心境来叙说农村青年国瑞这一段颇有些光怪陆离的人生阅历时,他的案子已经终结。通常的说法是画上了句号,书卷气的说法是尘埃落定。国瑞走上了自己的归宿。其他案件相关人业已从案件的阴影中走出,轻松生活在明媚的阳光里。也许过不了多久,国瑞案件就会被人们遗忘,好像不曾发生。国瑞也会被人遗忘,好像世上并未有过这么一个人,如果说根据物质不灭定律一定会留下点什么的话,那就是司法档案库里的一摞约莫七八斤重的案卷了。尚不知此类案卷的法定存留时限为多久,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反正终有付之一炬的时候,到那时这个案件、这个人,便真正如那袅袅上升的青烟完全消失于尘世中……
然而无论怎么说国瑞的案子都是一桩怪诞而混乱不堪的案子,说它怪诞是指以往国内未曾有过此类案例,国外也不见得会有;说它混乱不堪是说该案从开始审讯到最后结案,案情一直扑朔迷离,像隔着一层窗户纸,捅不破看不透。公众知情人的说法,国瑞本人的说法以及案件相关人等的说法大相径庭。当然也有一致的地方,也不会没有一致的地方。然而众所周知,最终导致案子的判决出现偏差,不是那些被公认的事实,而是具有争议的方面,因为任何一种模糊不定的因素都会影响判决的客观公正。有鉴于此要想将这个案子完全依照客观事实叙述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尚能做到的仅是将公众知情人对事件逐渐形成的概念(可能有以讹传讹和杜撰的成分),案犯本人在司法审讯过程中的供述(也会有出入)以及案件相关人的证词(不排除有伪证的可能性)原原本本告于读者。这样似乎有些不负责任,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惟一可以感到慰藉的是如我们熟知的那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众会明察秋毫,不会把太阳当成月亮,也不会把月亮当成星星。
首先借阅卷之便介绍国瑞其人。
(摘自案卷一)
姓名?
国(ɡui)瑞。
国(ɡui)?哪个(ɡui)?
就是国家的国,做姓氏时念ɡui。
原籍?
山东省牟平县上庄镇国家。
什么?国家?
俺们村的村名叫国家。
出生年月日?
1974年古历七月初九
政治面貌?
曾加入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