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在自然之中,除了自然本身之外,还表现着另一个实体,认为自然被一种与它不同的实体所充塞、所宰制。这种信仰,根本上和相信精魂、灵鬼、恶魔至少在某些状况之下凭藉人身而显现,在人身上作祟,是并没有两样的,实际上就是相信自然里有一个外来的鬼物作祟。在这种信仰的立场上,自然里实际上的确有一个精灵在作祟,但是这个精灵就是人的精神。人的幻想、人的心情;这种心情不由自主地游人自然之中,把自然弄成了人的本质的一个表征和反映。
自然不仅是宗教最初的原始对象,而且还是宗教的不变基础、宗教的潜伏而永久的普县。有些哲学家表示,神即使被表象成一个异于自然的超自然实体,也依然是一个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实体。这一种信仰的基础仅仅在于:那存在于人之外的客观实体——世界。自然——原来就是这个神。自然的存在,并不像有神论者所妄想的那样,寄托在上帝的存在上面,决非如此!恰好相反:上帝的存在,以至于对上帝存在的信仰,只是寄托在自然的存在之上。你之所以迫不得已把上帝想成7个存在的实体,只是因为你被自然本身所迫,以自然的存在作为你的存在和你的意识的前提.而上帝的最初基本概念所表示的正好就是:上帝的存在是先于你的存在的,是假定在先的。换句话说,我们如果相信上帝是存在于人的心情、人的理性之外,绝对地存在着,不管有没有人,不管人是否想到他,不管人是否企求他,他都同样存在,那么,在这信仰里以至于在这信仰的对象里支配你的,并不是别的,正是自然。自然的存在并不需要人的存在来支持,更说不上要依赖人的理智和心情作为基础。因此,如果神学家们——尤其是理性派的神学家们——把上帝的尊严主要地放在“上帝是一个独立于人的思想而存在的实体”这个观念上,那他们就大可以考虑考虑:这种存在者的尊严也同样属于盲目的异教徒的诸神——星辰、石头、树木、动物,因此他们的上帝的无思想的存在,是与埃及的阿比斯(Apts或Hapis,是古代埃及人所崇拜的圣牛。——译者)的存在没有分别的。什么不应当停留在崇拜被创造物的阶段呢?我自己不是一个被创造物吗?对于这个并非来自远处的我说,对于我,对于我这个确定的个别的存在者说,最切近的原因、这同样确定的个别的原因,不就是最后的原因吗?我这个与我宰着的、将它一度规定的永远不变地规定下来的实体。但是这个实体如果不是那历万变而始终如一的、合乎规律的、无情无私的、毫不任性的自然,又是什么呢?
作为自然创造者的上帝,固然被表象成为一个与自然有别植物只有在某些时候,只有在萌芽、开花和结果的时候,才产生热量,才燃烧碳和氢,才发挥一种与它平常的植物性能正好相反的机能,发挥一种动物的机能(杜马说:“变成动物”)(Dumas,是与费尔巴哈同时的一个着名的作实在的世界,那么,在逻辑上必然要把世界想成有限的。世界之呈现于我们并不是通过思想,至少不是通过形而上或超自然的(hyperphysisch)、从实际世界抽象出来的、将其真正最高的本质置于这个抽象作用之中的思想;的神件城优县宗教的、并且是一切宗教以及基督教的基础,但是人的神性则是宗教的最终目的。
宗教的前提,是意志与能力之间、愿望与获得之间、目的与结果之间、想象与实际之间、思与是之间的对立或矛盾。在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