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意意喜欢发呆出神,每当这个时候,沈意意都恍惚觉得自己不是真实地活在这个世界里,而是一缕魂魄,漫无目的,飘来荡去。
沈意意发呆的本事用她的发小陈微虹的词来形容,就是已到发呆的至臻境界,不但眼中无己,心中也无己。而且最厉害的是,她发呆时还能瞪大那双杏眼盯住你,让你根本看不出她早已神游四方,就象某神话故事里所描述的:本尊还在这里下象棋,魂魄已到别处大战群雄。
从小到大,沈意意都没觉得发呆有什么不好:既没影响她考上重点大学,也没影响她工作进步。
但是,沈意意没想到,最后她却是死在发呆这个从没惹过乱子的习惯上。
那一天,和沈意意在人世上度过的二十九年中的任何一天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天并没有特别灰,太阳也没有特别暗,空气指数也没有特别坏,反正那一天既没有天地变色、草木无华,也没有飞沙走石,六月飘雪,那一天她不是很衰……她是特别衰,因为她死在了那个秋天的中午。
沈意意上班的地点在本市的金融商业区,那天中午,和往常一样,为了避开午餐时间的白领大军,她提早十五分钟下班准备到对面的炖炖人家吃饭,当时她站在斑马线的一端等着过马路,一边在习惯地发着呆。
当时人行信号红灯有点长,她都发呆得不耐烦了,信号灯由红转绿时还在想:这红灯再不转绿她的脸就要变绿了。
这时一辆右拐的黑色小车疾驰而来眼看就要撞向在斑马线上离她一臂之前的一个小女孩,她在发呆的同时凭着本能什么也没想就冲过去用力把孩子往前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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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意意也笑了,“有道理,所以你刚才怎么觉得我是想拒绝呢,有你这么好的道具摆在一边,对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其实是想说你赶快赚多点钱乖乖等着,说不定哪一天我和他一起呆腻了我就收拾细软去投奔你。”
两人同时哈哈大笑,向洋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和球友们交待了几句就勿勿下场走过来,“谈什么那么高兴呢?”
“我要出国了,不值得高兴么?”莫亦非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看着向洋。
“噢,要去哪里读书?”向洋心里当然是松了一口气。
“英国。”莫亦非闲闲地,“不过人生何处不相逢。说不定很快又会见面了。”也不能让你过得太轻松。
向洋看了他一眼,带着胜利者的宽容,沉默不语。
坐着的沈意意突然拨开挡在身前的两人,跳起身来,“别挡我看帅哥。”一边看向隔壁场的一个高个子男生,一边喃喃自语,“篮球场果然是帅哥密度较高的场所。”
向洋摇着头和忍俊不禁的莫亦非相视而笑,本来有点紧张的气氛顿时化解,莫亦非笑道,“两个大帅哥站在你面前还不够瞧的吗?”
沈意意扫了他们俩一眼,“有点审美疲劳了。”又自顾自转身去看,“帅哥永远不嫌多。”
向洋心里咬着牙,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夏天的晚带着一点潮热,吹过面前这两个青春飞扬、活力四射的男孩身上,年轻的时候,生活是玫瑰色的,总是带有无限希望和金光闪闪的未来。
沈意意回想起三年前,也是在这里,送走了向洋,现在在这里,送走了莫亦非。
但是此刻她的身边,已经有了向洋的陪伴,人生的车轮总是在上天的安排下,在自己一次又一次不断的选择中往前走。
就象她,寄居于这个新的身体是上天的安排,重新相信始终如一的爱情,是她自己的选择,向洋,也是她自己的选择。
所以,爱情的路上,虽千万人,吾往矣。
现在的她无疑是幸福的,但是时光并不会永远停留在最美的时刻,以后会怎样,她想可能也只有天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