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蛮枯燥的,至少在朋友的眼中,我是个没有特色、中规中矩的国一生。
国一没什么功课压力,没什么值得烦恼的事,但因为年代的局限跟自己个性拘束的关系,一些现在年轻人觉得很屌的玩意儿,像是嗑药、飙车砍人大赛等等都跟我一点干系也没。
我也不是刻意将自己搞成这么枯燥,只能说不同的个性会有不同的排遣方法,而我这个
娱乐庸才在放学后的重大消遣,就是到书店站着看书。
站着看书,不代表我没钱买书。事实上我家是间纺织代工公司,在八○年代末期还算是个挺赚钱的行业,但是我根本就不想回到了无生气的家里。
当我爸的猪朋狗友霸占我家的客厅,把我家当酒家乱声呼喝时,我都会低着头闪过他们,溜到书店看小说。
一站,常常就是两个小时。
我看小说的品味也平凡得紧,不是金庸就是古龙,他们笔下的武侠世界深深吸引了我。一个拿着剑就可以痛杀坏蛋的简单世界,比我家可爱多了。
还记得那一天黄昏,我依旧靠在沉重高大的书柜旁,翻阅着金庸的《鹿鼎记》,看韦小宝怎么跟白痴俄国佬签尼布楚条约,如何将清、俄、天地会三方耍得团团转。
《鹿鼎记》要是看完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我就全看过一遍了。
“要不要看这本?”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
我抬起头来,发现一个老头正在旁边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是金庸的《笑傲江湖》,我早看过了。
“谢谢,那套我都看过了。”我微笑道,随即又回到书里的世界。
但我隐隐发觉,老人的身影仍旧伫立在我身旁,一双眼睛看得我发麻。
“那这本呢?很好看喔!”又是老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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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学功夫吗?怪人的眼睛发出奇异的光芒,好像是泪光。
有时候,还会拿着一个装满怪东西的锅子,坐在路边吃晚餐,但他总会遇到好心人给他热腾腾的食物吃,因为他锅子总是冒着香喷喷的热气。
但怪人的心肠似乎不错,总是拉着一些流浪汉跟他一起吃东西,路边的流浪狗也常常跟在脚边与他一起分享晚餐。
有时候,怪人还会着魔似地冲进火场里,把所有的人统统救了进去!也有人看过他把当街扁人的流氓揍到昏迷…
这大概是总是有东西可以吃的秘密吧。
听说他家以前超有钱的后来他家人死掉后,就疯了住在一个破了大洞的房子里。连生说道。
还看过有个女生,很漂亮喔!全身包着一块布,好像是窗帘还是什么的经常跟在怪人旁边有说有笑的可惜是个瞎子。说。
妈说,那个女的也是疯子,因为她看见她爸爸、妈妈自杀的样子,所以吓傻了还好她瞎子加疯子,不然怎么会跟怪人在一起?连生说完,又继续埋在少年快报》里。
摸摸口袋里的零钱,看着怪人坐在橱窗外的路上,吃着7-11难吃的肉包。
等一下给他几个零钱吧,跟他比起来,算是阔少了只要我少看几本漫画就可以让他吃个完整的便利了
突然,那个怪人突然抬起头来,与我四目交接。
心脏突然跳得好快,竟喘不过气来。
怎么了连生问道。
心脏好痛。弯下了腰,冷汗直流,嘴巴呕出酸水。
碰!
漫画店的门突然被撞开,怪人竟臭气冲天地闯进店里,站在面前。
天,好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