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下班的时候,钟楚博叫住我:“等一等。”他取出一个盒子放到我手上,“这个送给你。”
那是一对纯金耳环,中空嵌翡翠,镶成眼泪型,尾端坠有极幼细小粒钻石,虽微如尘芥,亦价值不菲。
我心中有数,婉然推拒:“我不能接受。”
“为什么?”钟楚博逼近来。他身形高大,体魄健壮,与其说是商人倒不如说是篮球运动员还更像些,又喜欢逼得人很近地说话,一双眼灼灼逼人,微微俯身时,不开口已经像一座山,一开口,每句话便是一个叹号,全是祈使句,无可商量。
我现在知道那耳环像什么了。
一个叹号。
可惜钻石不是叹号的主体而只是下面那个句点。
我回答:“作为你的属下,我早已得到与工作相应的薪水和奖金,非常满足。我不是一个贪心的秘书。”
“我也不是一个大方的老板。”他“嘿嘿”冷笑起来:“没有老板送给秘书钻石,这是男人送女人的。”
“我不是你的女人。”我更加温婉地回答。
作为大连广告界一手遮天的翘楚人物,钟楚博拥有很多女人,甚至行内有笑话说,应聘到“忠实”的女孩子除了精明能干之外,最得分处便是年轻漂亮,擅与老板风流过招。
但,我不是其中之一。
奈何钟楚博偏偏对我另眼相看,那只眼,俗称“青眼”,与“白眼”相对。
做下属的,通常最怕就是遭老板“白眼”。岂不知,遇到“青眼”也是一般地难堪。
便如此刻,钟楚博为了我的不识抬举不解风情分明大感烦恼,虽然表面极力隐忍,但心里难保不在打主意明天就请我开路。
“行内有多少人相信你的话?”他冷笑,“经过我太太上次那一役,只怕你磨破嘴也没人相信你清白。晴雯说得好:‘何必枉担了虚名?’”
再好涵养也禁不住这样明目张胆的挑逗,这已经不是调情是挑衅。
我微微变色:“你的意思是,这礼物是作为尊夫人那一掌的补偿?如果是这样,我老实不客气收下了,不然倒真是白冤枉。”
说罢收起首饰盒子转身便走,临出门还不忘了回头轻轻补一句“谢谢”。
也好,告诉他什么叫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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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回复到最原始的状态,我们的需要并不比一朵花儿为多,不过是水、阳光和空气。
早晨,他为我采来带露的野花,三弯七扭编成一个开花的头环。很美,有种神话的色彩。我本能地心动,可是迟疑地不肯伸手去接。他恼了,将花环丢在地上,提脚欲踩。我忙忙喊“不要”,迅速拾起,戴在头上。他立刻便笑了,眼中掠过一抹狡黠,像个计谋得逞的坏孩子。
我心里一动。他对我倒是的确不错,而且,在他的内心深处,也依然珍藏着美好与童真,也依然有一丝不泯的人性吧?
现在我清楚地知道钟楚博对我的在乎,它体现在所有的细微之处:一只烧得焦嫩可口的野兔腿,一束罕见的新鲜野花,一捧黑得发亮的最饱满的桑椹,都和吃喝有关,直抵生命的最核心处。
食物是大自然给予的,快乐也是,还有爱。
在我们洞房的顶部长着一棵老松树,根部暴露在地面,像枯老而有力的手指,深深地抓进岩石的缝隙中。树上有鸟儿筑了巢,每天吱吱喳喳地飞进飞出。我们打麻雀,掏鸟蛋,可是不招惹它们。因为感觉上它们不只是鸟,而是我们的邻居,是熟人,朋友。
在原始的山林中,人们对于温情的需要超过任何有形的物质。
一天中,最喜欢做的事仍然是看夕阳。每当黄昏来临,我就什么也不做,爬到山峰最高处,坐在石头上看夕阳在山峦起伏间轰隆隆滚落。那壮美的一刻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我可以从夕阳西下一直呆到星辰满天,然后猜测哪一颗星是我的归宿。无言的夜空下,大地变得温柔而神秘,一切仿佛都被赋予了另一种意义,那是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所不知道的。
但是如果这一天阴雨霏霏,我就看不到落日,可是也不会伤心失望,因为那意味着布谷鸟会叫。在细雨中,山深处,一声又一声,“哥哥!哥哥!”无限依依。那时候,我就会想起以然。如果可以同他再见面,多想也当面喊他一声“哥哥”。古往今来人们发明了多少对情郎的昵称,可是我现在觉得,还是这句“哥哥”最质朴也最亲切。可是,我还有机会活着同以然重逢吗?
想起那些曾经的口角与眼泪,现在才知道那时有多么奢侈。如果早知道相聚的时光原来如此短暂,而缘分是这样脆弱的一回事,我一定不会再那样任性,随意地把执手相看的时间消耗在无谓的争吵与猜疑里。
眼泪落下来,我觉得凄怆,却并不孤独,因为山里所有的妹妹鸟都在为我哭泣。
山中无岁月,我渐渐不再知道进山的准确日子。
总有一个月了吧?因为我看到漫山遍野的花都开了,树梢上结满红红绿绿的野果,有酸有甜。当然,也有的可能有毒,不可以随便尝鲜。最简单的一种分辨方法,是把果实捏碎,涂在手上,颜色鲜艳可以充染料用的,多半有毒,汁水丰富且一洗就掉的,则相对安全。
钟楚博的军用手表上有清楚的日期显示。但是我不问,也不关心,因为已经没有意义。
很久以来,除了他之外,我没有再见过一个人。
刚进山的时候还惦记着逃跑,可是跑过一次,穿过了一片树林又一片树林,摔倒了一次又一次,却越跑越心惊,最终迷失在遮天的林木中,再也找不到归路。我跌坐在树下痛哭起来,
哭完了抬起手擦眼泪,却发现钟楚博站在我的面前。原来,他一直在后面跟着我,却不肯露面,存心看我笑话。
那以后,我彻底放弃了逃跑的念头,认命地把自己当成山林的一部分,只当从出生起就在秦岭中生活,也只等将来老死山中了。
几十天住下来,那大树,那河流,那野花,都已经成为我的朋友,让我不再仓皇。生命中只要有了它们便已富足,再别无他求。
不为果腹而奔忙的时候,我尝试移植野花,因为酷爱在花香中醒来的感觉,却又不忍心采摘那些沾着露珠的鲜花。我将那些花连根带土挖出来种在我的洞口,可是不知为什么,同样的阳光,同样的山地,移植的花却很少能继续生存下来的。我觉得伤心,钟楚博安慰我:“那些花,朝生夕死,你就是不采它们,它们也活不了几天。”
我反驳:“可那也是生命。花也会疼,会留恋的。”
钟楚博不语。我忽然省起,这是一个杀人犯,连人的命都不懂得珍惜尊重,又怎么会在乎一朵花儿的生死呢?我可不是在对牛弹琴?
但是我错了,他似乎真的很感动,而且非常有攀谈的兴致。他在我身边坐下来,一边帮着挖土,一边缓慢地说:“你真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又柔软,又坚硬。”
“柔软?坚硬?”我啼笑皆非,“哪有这么形容人的?”
“可我就是这么感觉的。你很善良,又敏感又伤感,动不动就为花儿啊鱼啊的发脾气掉眼泪;可是发起火来又凶得不得了,被我绑到山里来,也能安之若素,在这样的环境里还忘不了自得其乐,忙着跟花儿鸟儿们交朋友,这种勇敢,在城里女孩子中很罕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