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不喜欢阳光,喜欢雨和雪,因为它们能证明天空不是空的。
他不丑,也许有点温柔,至少夏雨就是这么说的,这让本来就有点骄傲的他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他渴望自己能有一次童话般的爱情,即使没有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完美结局,即使可能要他带着满身伤痕浪迹天涯,甚至这注定是一个只有遗憾作为主旋律的悲剧,他也心甘如饴!也许就像夏雨所说他要的只是桃花源里的爱情吧,像张爱玲笔下的汝良只为了恋爱而恋爱。
对于夏雨,这个有着灿烂名字眼中却藏着些许忧郁的女孩,他总是带着一些愧疚和不安,他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就像她知道他是喜欢着别人的一样,但如果有一天他的爱情童话能够上演,他想主角不会是她!从小他们就是邻居,两小无猜的牵着手看着对方一起慢慢长大,青梅竹马的等待变成大人的那一天,假如感动可以用容器盛放那早已满溢,但他想感动不代表爱情,就像爱情和有友情,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有着天涯海角的遥远。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留得住原味等待以后的品尝。这一点,他确定,但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不是爱情!
她随父母搬去去苏州的时候,他仍没有确定这份在感动和爱情间徘徊的感情,所以他并没有去送她,他一个人躺在天台上,虽然遗憾但他内心深处又何尝不是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份甜蜜的负担并非每个人都能扛得起的。她托他父母交给他一封信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本,信上要他在想她想得流泪的时候再看她的日记,他搞不懂夏雨的用意,他甚至怀疑他这一生是否有打开日记的那一天,因为他随后便固执地坚持那份随着他们身体一起成长的感情只是感动。
直到她走的那一天,他仍然不知道她的生日是那一天,虽然每年他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总是她送的。他不知道其实她的青春史上的第一个字第一行第一页写的都是他,他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有那个像只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他只知道夏雨喜欢看书从中间看起;他只知道她看《薰衣草》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
“他一直在想他们俩的父母为什么如此放心他们,也许是早就默认他们了吧,因此不介意他们的形影不离他们的嬉笑打闹,如果他们是恋人的话,那一切都会很美好的吧?”站在许愿树下的他自嘲地想,嘴角挂着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二)
整个高中,他都暗恋着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季婕, 但这份思念他并没有说出口,只是选择了沉默,一方面,因为追她的人多到需要排队,而他又不想做插队这种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的事;另一方面,"距离产生美""人贵自知知难而退”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不过最重要的是和她穿一条裤子玩大的死党陈默早已人认定季婕就是他的那根肋骨,大有此世今生非卿不娶的气势,真情告白大胆示爱加一轮又一轮的情书攻势,就差没像那个浪漫至极的法国人一样,在情人节用三辆马车满载着带着露珠的红玫瑰送给季婕以表其情之深爱之切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可歌可泣感人肺腑,激励了无数正在为爱而奋斗却没有结果的可怜虫鼓舞了一大批在爱情战场上阵亡的勇士们!
他将这场爱情攻坚战演绎的几近凄婉,而她只用了感觉两个字就判了他死刑.他为爱情放弃了尊严,在所有人面前扮演着小丑的角色!不断希望不断失望部不断绝望,只有他知道在他强颜欢笑的背后的落寞和辛酸,刻骨的思念带来的刻骨的伤痛让他这一生不再相信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怪她太无情,也不是怪他太痴情,爱情本就没有谁对谁错,它就像是两个人在喝酒,伤得越深的往往是那个喝得越多的人.虽然说上帝总是先让我们找错几个人再找到幸福好让我们感谢他,但我想问问他为什么在陈默在爱情的天平上放了那么多仍不青睐他?
他第一次写情书是替陈默写给季婕的,他第一次喝醉是一个晚上在草坪陪陈默,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如此伤悲,那流不出眼泪的哽咽是他无语的苦涩和无法倾诉的心伤.
最后陈默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季婕,他红着眼连一句祝福的话都没来得及讲陈默就已消失在车站人海中.他想也许这个时候陈默的放手是对她最大的温柔吧,
陈默,舍情如能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潇洒该有多好,是吧?
这一路,谁为你,唱《金缕》!
(三)
季婕喜欢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这算是对他近水楼台未得月的一种安慰吧.他会在上课时老师眼皮底下给她写诗填词,当她的挡箭牌为她赶走一批又一批的苍蝇,在她诉苦的时候做弟弟的他必须洗耳恭听 年少轻狂的他喜欢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那种深入骨髓的狂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高吟自己作的"南柯黄粱梦终醒,人生恰似一浮萍""一夜思君依危楼,几度泪惹襟湿透"
一切只是要让她知道他的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遇见她,平凡,成了一种错误!
在爱情面前,一切或桀骜或坚强或固执的凡人圣人庸人都显得那么温顺那么软弱那无助,梵高低下了原本在世俗中高昂的头,普希金用生命为爱情殉葬,爱德华八世爱美人不爱江山,纣王宁负天下不负妲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嫣然一笑,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承千古骂名又何妨?
他每天都会用手机给她发一篇 《诗经 》,本来三百六十篇,恰好三百六十天,而他却只发了三百五十九篇,因为他知道情人节那天他没有资格将《桃夭》发给她,他只是把写着《桃夭》的那张白纸折成了一只小纸船,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看着它一点点沉没 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字里行间他将思念颠来倒去了无数遍。
他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能够这么近看她盈笑眸子里的自己;无所顾忌的看她抚额思忖微微蹙眉的样子,虽然不能伸手为她拨去几缕垂落脸庞的调皮发丝,虽然并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给她依靠,但有与她的相遇相识相交相知他已经很满足了,真的,相恋只是偶尔跑出来的念头罢了,可以忽略不计。
高考结束后他便再没有她的消息了,后来才听说她考到了福建,对此他并没有太多的感伤,也许是从一开始就为这段感情界定边线的缘故吧。但他想,他是确实喜欢这她的。
(四)
望钱塘江思乡
枯枝栖昏鸦,晓露溅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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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王者巅峰决战
大陆上有这样的男子吗?
李无欢给自己的答案是否!自己能有今天的实力绝对是不仅仅靠超常的天赋,还有很多偶然因素和运气成分,身在帝皇家,享有大陆上最为完善的武功秘籍库,应有尽有的补品和丹药,更为重要的是自己从小就有一位神秘的师父,这些所有加在一起才造就了今天春秋大陆上逍遥帝李逸雪的不朽传奇!
凌风站立在楼顶头戴儒生方巾的清雅男子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没有掩藏实力的李无欢,两人的眼神在清冷的夜空中碰撞,马上一股迅速冰冻的空气笼罩在整个冷霜宫的上空。
李无欢感觉到自己那已经几乎要冷却的血液,随着那个奇异男子气势的不断提升开始逐渐沸腾,这是他面对已经可以称为神的帝释天以外最强的人,对于九品高手中的轩辕冷弦,他是有十分把握取胜,但是此时却最多只有七分胜算。
那男子冷淡的眼神有着和李无欢同样的沧桑,看见李无欢时竟然没有半分的情绪波动,丝毫没有一个强者见到另一个强者的兴奋。李无欢可不管这些,好久没有碰上真正值得自己出手的家伙了,今天怎么也不能错过,管他这里是什么地方!
感觉到李无欢的滔天战意,那人嘴角浮起一抹苦笑,微微摇头,身形乍动,飘忽身影瞬间远去,不甘心的李无欢紧随其后,唯美的身法令背后的李无欢叹为观止,相较于自己玄溟幻影的鬼魅,前面这个神秘人物的身法更加清雅,就如同凌波微步般出尘。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神雪城北地最高峰冰霄峰山颠,那人在峰顶一块向外悬空的巨石上停住,负手仰天而立,说不出的潇洒,绝对可以和展露桀骜不驯一面的李无欢一拼。
“此战不可避免吗?”那人终于开口道,清冷的声音如同这天地间的寂寥。
“你一定要战!不战则死!”李无欢不为人知残酷阴冷的一面在这夜空中无所保留的展现,黑暗的气息萦绕在他们身侧,愈来愈浓,嘴角的笑意有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味道,“大好明月夜,不战便可惜了!”
“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记得很久以前有一个人也是在这样的明月夜向我挑战,我实在是不应该答应明月夜杀人的她的要求的,我也因此后悔至今,我不想犯同样的错误!”依然没有回头的他显然没有与李无欢一战的念头,浑身平和的气息和李无欢的杀气格格不入。
“在死亡和后悔间你会选择什么呢?”李无欢仰天一阵大笑,庞大充沛的骇人气势将整个山巅覆盖,原本快速流动的空气越来越慢,甚至还有静止的趋势。
男子转过身,眯起眼睛带着温醇的笑容道:“你就这么有信心打败我?呵呵,有多久没有见到你这样的人了呢,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记不清楚了,至少我已经忘记有多久没有动手了,很好很好……”
李无欢突然感到一阵奇怪的 ,好像眼前只有三十多岁的男子已经经历过六十年、甚至九十年的岁月,这让他更加想要逼他一战,想到这里他的气势已经提升到顶峰,但他还在等,等对方出手,否则他的胜算是十成!他不想趁人之危,这是身为高手的自负和觉悟!
那男子浑身气势急剧上升,几乎是没有尽头的飞窜,衣袍在山巅大风吹动下猎猎作响,他右手掌向外平伸出,那洁白如玉的手掌附近凝聚起一个微型的旋风,四周的气流似乎全部被这个真气压缩形成的气旋球吸食。
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
那个看似与世无争清静淡泊的男子此时的气势完全称得上是惊世骇俗,静止的身形和急剧转动的真气球体形成巨大的反差,李无欢眼睛紧紧眯起,他想要瞧出这个来历不明的绝世高手的身份,这样一个高手是 绝对不会凭空出现的,要是对自己的计划有影响,哪怕是一点点,都要让这个难得的对手消失,彻底的消失!
几乎是在同一个时刻,两人凌空跃起,男子手中的蕴藏着巨大真气的真气球和李无欢的看似柔弱无力的透明左手接触,刹那间一阵庞大的真气波动随着两大高手的首次交手产生,从李无欢的手部逐渐蔓延笼罩整个山峰。
两人的头发和衣服全都向后飘荡,李无欢右手结一结印,金光大现,猛然推向眼中布满惊奇的儒雅男子。那人淡淡一笑,长袖一挥,轻描淡写的化解了李无欢凌厉的攻势。
李无欢不怒反喜,战意大炽,身形从新飘落时,两手在胸前划一优美圆弧成太极状,将率先落地的那个男子紧跟的数道指风一一化去。那人见到自己的攻势没有奏效,嘴角笑意更浓,右手再次伸出,掌心朝下,只见一把真气凝聚而成的剑体从他手心缓慢形成,流动的光芒闪烁着清雅的圣洁气息。
“奴气成剑!!!”李无欢低声惊呼道,这个男子的实力看来已经超出自己的想象,这一战恐怕未必能轻松了。
剑道成就一般分为三个境界,第一层为人剑合一,能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就不愧称为剑术高手了,一般来说需要几十年的磨才有可能实现,没有七品上位的实力是不可能有此功力的,但也有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其实千雪武林许多所谓的剑道名宿都没有这个境界而在苦苦追寻着,秋水剑派“春剑”便已经达到。
第二层为奴气成剑,化实剑为虚剑,则处处是剑,不染尘埃杀人与无形,到此境界的人可以排进天下用剑高手前十名。
最高一层便是御剑飞行,飞遁天地间杀敌于千里之外, 大陆千年来只有寥寥三人有此登峰造极实力,千年前的“天地剑帝”司徒号玄,六百年前的“青莲剑仙”李太白,还有就是现在的春秋大陆第一人剑神萧无涯!这就已经是神的化身了,确实很多人都习惯将他们当成神来看待。
遇强则更强!李无欢仰天大笑,狂放不羁,一年多来刻意压制的惟我独尊的狂傲和霸道的皇着之气彻底释放出来,只觉得自己心中积郁多时的不快一吐而光,有一种天下在握莫敢不从的快感!
李无欢右手与肩平行伸出,掌心朝上,一道庞大的真气从掌心喷涌而出,一柄犹如实质的火红长剑瞬间形成,与那男子的淡蓝色长剑将山巅映照的如同白昼。
两个具有王者之气的盖世皇者在这冰霄峰持剑对立。